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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省公布首批5家按日计罚企业,开出首张“天价罚单”
涨姿势:什么是按日计罚
按日计罚是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,受到罚款处罚,被责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,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。
新动态:陕首批按日计罚企业
6月2日,省环保执法局公布我省首批被“按日计罚”的违法排污企业——西安1家、榆林3家、咸阳1家,分别为:
1、西安近代化学研究所 废水超排 7天 44.8595万元
2、榆林市榆神煤炭榆树湾煤矿有限公司 通过渗坑排放水污染物 10天 100万元
3、陕西华电榆横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私设暗管、通过渗坑排放水污染物 12天 120万元
4、陕西省府谷县热电有限公司 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污标准排放污染物 5天 25万元
5、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 咸阳市环保局 未取得排污许可证;部分污染治理设施未启用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,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;拒不执行停产整治决定。累计79天 罚金累计分别为1580元
深度挖:20万罚款改罚1580万
2015年1月5日,位于长武县的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没有取得排污许可证,向大气排放污染物,随即根据《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对该企业下达了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,要求企业立即停产整治、补办排污许可证。
2015年2月,30天整改期限结束复查,该企业没有停产整治,大气污染物继续超排,同时未缴纳罚款。按日计罚程序启动,累计罚款达740万元。
2015年3月底,该企业所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,同时有新的水污染问题。从1月8日到3月27日整整79天,原先20万元的罚款变成了1580万元。
目前该企业已停产,但尚未缴纳处罚。
本文由本网编焦峰编辑,责任编辑丁维国校对